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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变更登记

发布日期:2019年12月20日       供稿:张家口12345政府服务热线       编辑: admin       浏览: 225次

申报材料

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》;

2、公司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;

3、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,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;

4、公司章程修正案;

5、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;

6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;

7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
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提交原件。

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。

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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