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解答
公司注销登记
申报材料:
1、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《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》;
2、公司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;
3、依照《公司法》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;
4、经确认的清算报告;
5、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;
6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;
7、公司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。
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提交原件。
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由公司加盖公章。